重要日程表 (101學年)
項 目 |
日 期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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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簡章上網公告 |
100.11.10(星期四)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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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
離島地區考生 |
考生報名 |
100.12.8 (星期四)起 |
應屆畢業生向原肄業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
學校初審 |
100.12.16(星期五)起100.12.30(星期五)止 |
考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初審,請於考生報名表相片騎縫處加蓋教務處章戳,並於12月30日前造具名冊送縣政府教育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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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複審 |
101.1.4(星期三)起101.1.11(星期三)止 |
高級中等學校將考生申請資料提報當地縣政府教育局(處)複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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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彙整 |
101.1.18(星期三)前 |
縣政府教育局(處)完成複審後,將考生報考資料提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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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保會審查 |
101.2.8(星期三)前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將考生資料轉至聯保會,遇資格疑義案件提會討論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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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籍考生 |
考生報名 |
100.12.8(星期四)起100.12.15(星期四)止 |
應屆畢業生向原肄業學校提出資格審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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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初審 |
100.12.16(星期五)起100.12.30(星期五)止 |
考生肄業之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初審,請於考生報名表相片騎縫處加蓋教務處章戳。並於12月30日前造具名冊送聯保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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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保會審查 |
101.2.8(星期三)前 |
聯保會進行複審,遇資格疑義案件提會討論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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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並通知資格符合考生名單 |
101.2.10(星期五)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http://www.tpde.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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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寄發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知單 |
101.2.13(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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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寄發術科考試成績通知單 |
101.2.20(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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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之考生上網選填校系 |
101.3.1(星期四)起 |
每日上午9:00~下午5: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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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保會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甄試總成績單 |
101.3.22(星期四) |
聯保會召開會議決議各保送校系錄取名單、寄發甄試總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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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總成績複查截止日(郵戳為憑) |
101.3.28(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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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保會將甄試結果上傳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
101.3.30(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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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 |
大學甄選委員會寄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 |
101.4.18(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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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含正備取生)依其錄取校系及就讀意願,統一上網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
101.5.3(星期四)至101.5.4(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0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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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告統一分發結果並函告各大學 |
101.5.10(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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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分發結果複查截止 |
101.5.11(星期五)中午12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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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截止(郵戳為憑) |
101.5.14(星期一) |
凡經錄取者,須於規定期限內,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始得參加101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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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回報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名單 |
101.5.16(星期三)至101.5.21(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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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函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錄取生入學名單 |
101.5.31(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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