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中學業成績規定?
A:離島地區:
(1) 高中在校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及格標準(60分)。
(2) 報名數學系、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數學組之考生,高中數學、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及基礎地球科學各科成績每學期均須達60分以上。
山、平地原住民:
高中在校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50分以上。
A:離島地區:
(1) 高中在校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及格標準(60分)。
(2) 報名數學系、數學暨資訊教育學系數學組之考生,高中數學、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及基礎地球科學各科成績每學期均須達60分以上。
山、平地原住民:
高中在校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5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