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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錄取總成績單備註欄誤植更正公告

105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總成績單」備註欄說明修正

錄取總成績單備註欄第4項

原為
「錄取生(含正、備取)應於104年5月5日至104年5月6日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0時止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登記網路就讀志願序。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有關統一分發作業請詳閱104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招生簡章彙編第11頁_、統一分發」。

修正為
「錄取生(含正、備取)應於105年5月3日至105年5月4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0時止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登記網路就讀志願序。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有關統一分發作業請詳閱105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招生簡章總則第12頁_十一、統一分發」。
 
※甄試相關作業時程應依105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簡章之重要日程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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