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設籍地規定?
A:離島地區:
為澎湖縣、金門縣(含烏坵鄉)、連江縣、臺東縣(限蘭嶼鄉),必須設籍合併計算滿9年,設籍截止日計算至101年8月31日。
山地原住民:
本人及家庭(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人即可)於100年9月1日前設籍在桃園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者為甲種考生。
非設籍以上4縣市之山地原住民籍考生,均為乙種考生。
平地原住民:
本人及家庭(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人即可) 於100年9月1日前設籍在花蓮縣者為甲種考生。設籍花蓮縣以外縣市之平地原住民籍考生,均為乙種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