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110離原聯保字第1100000005號
主旨:茲核定本會110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希知照。
依據:
一、本會110年3月23日召開110學年度第2次甄試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離島建設條例第17條第2項、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師資培育法第13條、原住民族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
公告事項:
一、資格符合暨通過檢定標準之考生請由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於110年4月6日至4月12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週六、週日不開放),向聯保會辦理保送校系網路選填作業。
二、原住民籍審查結果以最優資格公告,考生除公告之資格類別外,可能因其具備之族語別、戶籍地、身分別及所選擇之校系不同,而分屬不同資格類別。
三、資格符合名單如附件。
主任委員 賀陳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