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簡章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行文並檢附乙份予各高級中等學校及相關單位,
並請各高級中等學校於102年11月08日(星期五),在下列網站下載相關資
訊公告周知。
二、考生或學校得逕行於教育部中等教育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或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網站下載簡章及
報名表,不另發售。
網址: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http://www.edu.tw/high-school/
網址: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http://abo.web.nhc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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